法规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夫妻贷款离婚后谁承担?
1、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文章
农村宅基地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农村宅基地证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
青岛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区购买面积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2、人才落户:学历落户从全日制本科生降低至全日制专科生,在校应届毕业生和...
动迁安置协议几人签字
订立动迁安置协议时,一般应由全部财产所有人签字。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在拆迁协议上亲自签名,同时要求所有共有人签订方可有效。 动迁安置...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什么意思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中所说的“一户”是以农户的户籍管理的户口为依据,意思就是居民户口簿。同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人为一户。“一宅”指的是村民所拥有的一块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用于农户自建房屋院落等生...
老房子旧改之后还拆吗
老房子旧改之后一般情况下不会拆了。因为房屋拆迁的成本很高,除非这块地区有较高的附加值项目,否则都不会进行拆迁。老旧小区的改造是一项惠民以及德政工程,改变的意义在于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质,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 1、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的,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