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夫妻贷款离婚后谁承担?
1、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文章
跨省买房落户怎么办理
跨省买房落户申请人要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然后持户籍证明与介绍信等到迁入地户口管理部门办理准迁证,之后再持准迁证、户口簿等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准迁证等到...
修路离房子多远必须拆迁
修路离房子—米内必须拆,根据国家相关条例: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为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该距离的具体大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来确定。 修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
城中村改造村民不同意会强拆吗
城中村改造村民不同意不会强拆,城中村改造是政府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质而进行的一项工程。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时,村民的意见非常重要,如果村民不同意进行改造,政府需要与村民进行协商,并尊重村...
户口不让分户是为什么
1、独生子女禁止分户 农村已经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所以独生子女在原则上是可以继承父亲母亲名下的宅基地房屋的,但是如果独生子女户口从父母的户口上独立出去的话,那么就违反了一户一宅的政策。所以如果是独生...
什么样的土地不能确权
1、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3、城镇居民购买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等违法用地的。 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是有...
杭州公寓可以落户吗
杭州公寓一般不可以落户,因为在相关规定中,像酒店式公寓等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的是不能立户的,所以不能成为符合条件后的落户地址。另外,如果是想要迁入酒店式公寓集体户,则必须具备“本市无住房”“无投靠亲属”等...